导读:印尼劳工总政策旨在保护印尼本国的劳动力,解决本国就业问题。根据这一总政策,印尼目前只允许引进外籍专业人员,普通劳务人员不许引进。
印尼关于劳动就业的规定
一、劳工(动)法的核心内容
印尼国会于2003年2月25日通过第13/2003号《劳工法》,对劳工提供相当完善的保护,但因部分规定过于偏袒劳工方,大幅提高了劳工成本,影响印尼产品之竞争力,2006年,印尼政府决定修订该法,但因劳方强烈示威抗议,劳工法修订工作无果而终。印尼的第13/2003号劳工法的要点如下:
【离职金】由原来薪水的7个月,调高到9个月。
【罢工】劳工因反对公司相关政策而举行罢工,雇主仍需支付罢工劳工工资,但劳工必须事先通知雇主与主管机关,且必须在公司厂房范围内进行罢工。如劳工违反罢工程序,罢工即属非法,雇主可暂时禁止劳工进入工厂并可不必支付罢工工资。
【工作时限】每星期工作时间为40小时。
【离职补偿】对于自愿离职与触犯刑法的劳工,雇主可不必支付补偿金(compensation ),但需支付劳工累积的福利金(workers accumulated benefits) 。
【童工】准许雇用14周岁以上童工,工作时间每日以3小时为上限。
【临时工】合同临时工以3年为限。
【休假】连续雇用工作满6年的劳工可享有2个月的特别休假(但服务满第7年及第8年时,开始享有每年休假1个月,但在此两年期间不得享有原有每年12天的年假,另特别休假的2个月休假期间只能支领半薪)。
此外,依印尼政府规定,外国人投资工厂应允许外国人自由筹组工会组织。全国性的工会联盟有全印尼劳工联盟(SPSI)和印尼工人福利联盟 (SBSI)。
二、外国人在当地工作的规定
印尼劳工总政策旨在保护印尼本国的劳动力,解决本国就业问题。根据这一总政策,印尼目前只允许引进外籍专业人员,普通劳务人员不许引进。对于印尼经济建设和国家发展需要的外籍专业人员,在保证优先录用本国专业人员的前提下,允许外籍专业人员依合法途径进入印尼,并获工作许可。受聘的外国技术人员,可以申请居留签证和工作准证。
【手续】受聘的外籍专业人员到达印尼前必须履行下列手续:印尼公司聘用的外籍专业人员向印尼政府主管技术部门提出申请;取得劳工部批准;到移民厅申请签证。
【申请】外国合资公司聘用的外籍人员须向印尼投资协调委员会提出申请,需要提供的信息内容包括:
1. 雇主的姓名和在印尼的地址;
2. 聘用人员的姓名和地址;
3. 简述拟聘用人员就任的职位、聘用期限、工资及其他福利待遇;
4. 雇主拟议或执行中的培训印尼人未来胜任该职位的计划;
5. 有关部门的介绍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