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上海自贸区内外商投资广告企业如何备案
自贸区内新设立外商投资广告企业的,以及设立后更换合营方或转让股权、变更广告经营范围和变更注册资本的,由申请人在申请办理设立、变更等登记事项的同时,向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或自由贸易试验区分局(根据受理机关确定)提交备案材料;自贸区内外商投资广告企业在上海以外的城市设立分支机构的,在取得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后7个工作日内,向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或自由贸易试验区分局(根据发证机关确定)提交备案材料。
上海自贸区内外商投资广告企业如何备案
项目备案表: 申请人依据实际情况选择不同类型的备案表,填写完整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备案表可向自由贸易试验区分局登记窗口领取,
(一)适用于新设立项目的情形:
1.新设立外商投资广告企业的;
2.原有外商投资企业申请增加广告经营范围的;
3.外国投资者购买境内非外商投资企业股权举办广告企业的。
(二)适用于变更项目的情形:
1.外商投资广告企业设立后变更注册资本的;
2.外商投资广告企业设立后变更股权或者投资方的;
3.外商投资广告企业设立后变更广告经营范围的(含取消广告经营范围)。
(三)适用于设立分支机构的情形: 外商投资广告企业在上海以外的城市设立分支机构的,应当在分支机构设立后,向工商部门进行备案。
备案材料: 申请人提交《外商投资广告企业项目备案表》的同时,还应当依据实际情况提交以下备案材料。
(一)设立中外合营广告企业应提交的备案材料:
(1)外方投资者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原件);
(2)中方投资者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原件);
(3)外方投资者资信证明(原件);
(4)中方投资者资信证明(原件);
(5)设立中外合营广告企业的项目建议书;
(6)合营各方共同编制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7)企业制定的广告管理制度(广告业务登记审查制度、广告业务合同制度、存档制度、统计报表制度、单独立帐制度、法规学习制度)。
(二)设立外资广告企业应提交的备案材料:
(1)外方投资者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原件);
(2)外方投资者资信证明(原件);
(3)设立外资广告企业的项目建议书;
(4)设立外资广告企业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5)企业制定的广告管理制度(广告业务登记审查制度、广告业务合同制度、存档制度、统计报表制度、单独立帐制度、法规学习制度)。
(三)外商投资广告企业项目变更应提交的备案材料:
(1)外方投资者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原件);
(2)中方投资者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原件);
(3)外方投资者资信证明(原件,新投资者提交);
(4)中方投资者资信证明(原件,新投资者提交)。
(四)外商投资广告企业设立分支机构应提交的备案材料: 外商投资广告企业分支机构《企业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