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为了鼓励外商在柬埔寨投资,加速国民经济的建设和发展,柬埔寨王国政府设立了专门机构——柬埔寨发展理事会,向柬埔寨投资委员会申请成立公司企业的具体流程及注意事项。
为了鼓励外商在柬埔寨投资,加速国民经济的建设和发展,柬埔寨王国政府设立了专门机构——柬埔寨发展理事会,简称“CDC”。这个机构设有评估委员会,有财经部、商业部、工业部、环保部、税务局及海关等官员参加,为王国政府重建、发展及投资项目的审议和决策提供参谋,并为投资商提供一站式服务。
在柬埔寨发展理事会——柬埔寨投资委员会申请成立公司企业时,须提供投资项目的经济报告,以供审定。同时,投资人需提供:
(1)公司名称:(柬文或英文)。
(2)股东成员名单:股东人数不受限,如果是自然人股东,需提供无犯罪证明、护照复印件、柬埔寨入境签证、国外住址、电子邮箱、电话、及15张2寸照片;如果是法人股东,需要提供该公司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公司章程及该公司给代表人的委托授权书(这些资料均要英文版并经所在国公证机关公证),同时,需要提供法人股东代表人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护照复印件、柬埔寨入境签证、公司或者当事人地址及15张2寸照片。
(3)股份分配及职务分配:公司章程的大部分条文基本上是一个模式,股份分配比例可根据实际情况登记,而职务一般为:公司董事长、公司董事及公司成员。
(4)投资规模:投资额须在100万美元以上,但验资只需提供投资额25%的银行资金证明即可。
(5)公司地址:需提供公司处在地点及厂房面积(2500㎡以上),要有租赁合同或产权证(须有县/区政府盖章认证);在签租赁合同时,一定要房东提供土地产权证复印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6)厂房建设图及建设批文;由房东提供有国土部门批准的厂房建设图及建设批文。
(7)职工总数:制衣、制鞋及其他纺织项目,职工总数500人以内为好,且柬籍员工与外籍员工的工人数比例10:1.
(3)公司生产产品用于出口,但由于缺少订单,需要做来料加工时,应申请扶助工业批文,方可享受免征加工税(增值税)的优惠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