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塞浦路斯商标注册
1、申请人资格:任何使用或善意打算使用商标的个人或组织都可以申请商标注在征得申请人同意的情况下他人也可以使用该商标。
2、申请流程(顺利情况):(1)形式审查: 申请递交后 对提交的申请文件、商标图样、委托书等文件进行的合法性审查;符合规定的,将授予申请日和申请号 ;(2)实质审查: 根据法律审查商标是否具有可注册性、 是否与在先注册的商标相同或近似、是否违背商标法的禁用条款 。 对于不通过实质审查的商标,审查官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告知驳回理由。申请人在接到该驳回通知之日起限期内可提交复审,否则,该申请将被视为放弃,申请日 和申请号均不予保留;(3)塞浦路斯商标公告: 经审查,审查官认为商标申请可以被接受后,便会在塞浦路斯官方商标公告上刊登公告。自公告日 3 个月为异议期。(4)注册核准: 经异议被裁定可以注册的商标,或经公告没有异议的商标将获准注册并下发注册证。整个顺利的申请过程( 如果没有驳回、异议等情况出现) 大概需要20-28个月。
3、塞浦路斯商标有效期:10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