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为促进外国人赴菲律宾投资及贸易,菲国近年来积极规划开发经济特区,提供租税优惠及行政简便措施。菲律宾工商部及农业部特别组织60人代表团,包括农、牧、工、商各产业领袖及相关协会与业者介绍菲律宾各项重要产业投..
为促进外国人赴菲律宾投资及贸易,菲国近年来积极规划开发经济特区,提供租税优惠及行政简便措施。菲律宾工商部及农业部特别组织60人代表团,包括农、牧、工、商各产业领袖及相关协会与业者介绍菲律宾各项重要产业投资及贸易商机。为了吸引更多的投资,菲律宾政府继续采取和执行与开明的自由化、放开和私有化并行的政策。继续努力进一步为现有的和将来的投资者改善经营环境,包括降低在菲律宾经营的成本、改善基础设施和确定良好的治理工作。
菲律宾把本国划分为四个投资区域。第一个区域是作为农业工商业投资区的北吕宋及棉兰老;第二个投资区是工业城市特区,即克拉克、苏密、甲拉描顺及描描东岸港;第三区域是旅游度假区,即未狮耶、米骨及棉兰老的北部岛屿;第四区域是呼叫中心的网路地区,即从碧瑶至甲拉描顺的经营资讯科技区。
菲律宾设立公司型态,可分成独资、合伙或公司等三种。注册菲律宾公司在菲律宾设立分公司、子公司或办事处。分公司最低登记资本额为20万美元;子公司最低登记资本额为20万美元;办事处最低资本额为3万美元。分公司、子公司净利结汇须扣缴所得税扣缴30%(在苏比克湾自由港及经济特区设立工厂者可减免)。
菲律宾注册的公司,需在菲律宾证券管理委员会 (Securities and Exchange Commission,简称SEC)登记。如果公司之股份60%由菲律宾人所持有,40%由外资持有,被视为当地公司;外资若持有超过40%股份,则被视为外国公司。设立时,为百分之百外资公司及外国投资者持股超过40%的外资公司, 至少需5名(最多15名)发起人及设立后之董事,其中至少3名须有菲律宾居留权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