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沙特《利雅得报》3月28日刊载《外国公司外籍员工不得超过总员工人数的25%》的报道,文章指出,沙特投资总局为吸引投资,新近颁布了关于发放、更新投资者签证或总经理签证的规定,自2016年2月15日开始生效。
经与沙特投资总局核实,上述规定仅适用于投资者以“个人”名义申请投资许可证并注册公司的情况,符合企业拥有专利资格并使用于产品制造,企业产品符合沙特、海湾或国际技术标准,企业员工不少于50人,企业资金不少于1000万美元等条件时,企业家可以“个人”名义申请投资许可证,并享有投资者身份。在此情况下,需满足上述用工条件限制。针对目前在沙的中资企业而言,以“企业”名义申请或更新投资许可证的,仍执行劳工部关于各不同领域沙化比例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