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注册巴哈马公司的条件
1、申请条件:一位以上的公司董事及股东(无国际限制的自然人或法人),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身份证或护照);会计师介绍信;银行介绍信(需董事自己提供)。
2、注册资本:注册资本为50,000美金;超过50,000的注册资本政府每年加收USD1300。
3、公司名称选择:公司名称必须以Limited、Corporation、Incorporated、Societe Anonyme或Socieded Anonima或上述字眼之缩写作结束语。公司名称不能使用Assurance、Bank、Building Society、Chamber of Commerce、Chartered、Cooperative、Imperial、Insurance、Municipal 、Royal或Trust等字眼,除非得到特别批。
4、巴哈马公司INCUMBENCY 2000元 10个工作天。
5、注册代理:所有公司必须在巴哈马设立注册办事处及注册代理人。
6、隐密性:巴哈马公司,除非触犯巴哈马法律,不需要向巴哈马或者外国机关公开一切机密资料同样可发行不记名股票。银行户口持有人的身份不能公开,除非该款是资本保证金,或该等户口是在监督调查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