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国家自贸区立法的时机已经到来
引子:“自贸区到了立法的时候。”周汉民认为,《上海自贸区条例》是上海自贸区的核心,是开放度最大、改革决心最大的条例,可以上升为国家立法的基础。
今年的全国“两会”上,自贸试验成为代表委员关注的热点。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上海代表团审议时提出,希望上海坚持以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为突破口,全力深化改革攻坚,使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百尺竿头、更进一步。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核心任务是制度创新。要深化完善基本体系,突破瓶颈、疏通堵点、激活全盘,聚焦商事制度、贸易监管制度、金融开放创新制度、事中事后监管制度等,率先形成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加快形成公平、统一、高效的市场环境。
今年9月,上海自贸试验就迎来三年的时间节点。在这一改革的关键时刻,上海将如何围绕总书记要求,实现“百尺竿头、更进一步”?
3月20日在上海举行的中国宏观经济论坛上,全国政协常委、上海市政协副主席周汉民在接受解放日报、上海观察记者专访时表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上海自贸区建设的要求与期待,首先需要加快自贸试验成果、经验在上海全部落地、复制推广,同时上海自贸区必须要成为新一轮国际贸易谈判的压力测试场。
上海自贸试验三周年临近,周汉民指出,上海自贸区需要开始进行全面、充分的总结。
“有人在总结时始终关心自贸区来了多少企业,但其实上海自贸区总结的不是这个问题,不仅仅是新设了多少企业,不仅仅是推动了上海GDP多少增长,而是上海自贸区的体制机制和法治上有什么进步,能起到什么样的表率作用。” 周汉民说。
负面清单是始于上海自贸区的我国外商投资管理制度重大创新。 “我认为,负面清单是上海自贸区一步又一步走向成熟的标志之一,因此在三份负面清单的基础上,非常期待国务院今年会推出2016年度的自贸区负面清单。”周汉民说。
2013年9月周汉民参加了上海自贸区第一份负面清单的审议,看到包含190条内容的清单,他感到心头一振。“虽然有舆论认为190条还是太长,但中国有一个地方以负面清单管理外商投资,那是开了先河。”
对于2014年版上海自贸区负面清单从190条减到139条,周汉民认为,这个减法,不仅仅是数量上的减少。“在此前的国际贸易谈判中,对负面清单的焦点讨论集中在每一条内容的描述上。”周汉民介绍,外方提出每条内容应该更实际、不能过于抽象和原则,“要钉是钉,卯是卯,要容易实施、执行。”
这一转变的难度远远超过比数量减少。不过在第二份负面清单中,50项相对抽象、原则的规定,有30项被删去;另有14条早已约定俗成、不论内外资企业都不允许从事的内容,因为没有必要再列入负面清单,也被删去。
“去年国家进行顶层设计,国务院又将139条的负面清单减少到122条,今年,2016年版的负面清单是一个更大的考验。”
周汉民认为,除了进一步研究缩减长度、调整内容之外,更重要的是要探索将负面清单管理,从管理体制上升到法理体制的高度,要使负面清单管理法制化,要使“法无禁止皆可为”的理念真正落地。
周汉民认为,从负面清单的案例,可以看到上海自贸试验最需要总结的是体制机制和法制上的创新。除了负面清单管理,还有服务业开放、贸易便利化、金融体制改革等方面的开放和改革举措值得总结。更需要指出的是,2014年8月1日生效的《上海自贸区条例》更值得关注。
“自贸区到了立法的时候。”周汉民认为,这部条例是上海自贸区的核心,是开放度最大、改革决心最大的条例,可以上升为国家立法的基础。
不过周汉民指出,作为一部具有“母法”性质的条例,其影响和效应很大,但也有抽象、原则的特点。上海需要围绕这部条例,继续出台相关实施细则,并且推动法规细则的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