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近年来,巴西对其投资促进的主管部门进行了重大调整。现行的“引资计划”就是以对投资促进机构调整为基础的。巴西管理外国投资的主要法律是《外国资本法》。
巴西对外国投资市场准入的规定
一、投资主管部门
近年来,巴西对其投资促进的主管部门进行了重大调整。现行的“引资计划”(Investment Attraction Programme,IPA)就是以对投资促进机构调整为基础的。
【联邦投资促进机构】投资促进事务由巴西出口与投资促进局 (APEX-Brasil)负责。其工作目标是:增加出口企业及产品的数量;提高出口量和出口值;开辟新市场,加强传统市场;增加收人和就业机会。该局提供经营管理和对外贸易方面的培训和认证服务,并帮助产品及其加工过程适应竞争日益激烈的国际市场需求。它还通过各个项目在巴西及其境外的商品交易会和博览会上推介巴西出口商品,包括为此邀请境外进口商至巴西和组织贸易代表团出访。2004年12月APEX-BrasH设立了投资机构, 负责吸引外资进入巴西。其目标是将巴西的出口推广与吸引外资结合起来,发掘信息与机会,将外资导入巴西出口部门,并为中小企业出口产品创造条件。不同行业的外资政策一般由负责该行业的政府部委具体负责,例如能矿部、通信部、交通部、发展、工业和外贸部、中央银行、农业部等。一些重大项目的外资政策还需总统最后批准。
【地方投资促进机构】巴西各州设立了地方一级的投资促进机构。目前已有15个地区建立了投资促进机构,分别是:阿克里州发展局、阿拉戈斯州经济发展中心、阿马帕州发展局、亚马逊州促进局、巴伊亚州贸易与投资促进局、联邦区政府发展与外贸局、圣埃斯皮里图州发展局、戈亚斯州促进局、伯南布哥州经济发展局、南里奥格兰德州促进局、米纳斯吉拉斯州工业发展局、里约热内卢工业发展局、罗赖马州促进局、圣卡塔琳娜州促进局和巴拉那州促进局。这些地方投资促进机构大多数位于已吸引了大量外资的富裕地区,除了投资促进外,往往还承担制定该地区总体经济发展战略的任务。
二、投资行业的规定
巴西管理外国投资的主要法律是《外国资本法》,其实施细则是1965 年第55762号法令。巴西与投资有关的法律主要有《外资管理法施行细则》、《劳工法》、《公司法》、《证券法》、《工业产权法》、《反垄断法》和《环境 法》等。
【禁止投资领域】巴西禁止或限制外国资本进入的领域包括:核能开发、医疗卫生、养老基金、海洋捕捞、邮政、报纸、电视、无线电通信网络、国内特许航空服务以及航天工业等。
【限制投资领域】近年来,为吸引外资、促进发展,巴西政府实施了一系列产业开放政策,但是有限制的开放。巴西政府通过修宪,逐步放松了国家对石油、天然气和矿产开采等领域的垄断,并对电信、电力业实行私营化(根据规定,外资通过参与巴企业私有化进入巴西市场,至少6年之后才能撤资)。巴西已允许外国企业参与新闻媒体、海关保税仓库、近海航运、高速公路等领域的融资和服务。
三、投资方式的规定
【外国货币投资】使用外国货币在巴西进行的投资不必事先经巴西政府批准。在巴西投资建厂或获得现有巴西企业的所有权,只需通过巴西有权进行外汇操作的银行将外国货币汇入巴西。外资注册由巴西受益企业向巴西央行提出申请,申请应在外汇买卖合同成交后30天内进行,申请时应同时提交资金的资产化证明。
【外国信贷转化的投资】由外国信贷转化的投资须事先经巴西央行批准。经批准后,应进行象征性的外汇买卖操作。巴西企业应在30天内将该资金资产化,并向巴西央行提出外资注册申请。
【以实物投资】巴西以实物投资的形式如下:
(1 )进口通关。以投资形式进入巴西的进口商品受非自动进口许可证(LI)的管理,进口商(外资或合资企业)需事先向巴西发展工商部外贸局(DECEX)提出进口申请。外贸局对申请进行审核,然后经巴西央行会签后,发放进口许可证。申请和批准均通过“巴西外贸网”进行。报关手续与一般受非自动进口许可证管理的商品进口无异。
(2)“二手货”(指旧货)或享受税收优惠的商品在通关时须接受“同类产 品审查”,若发现巴西有同类产品生产,则进口会受到一些限制。进口的 “二手货”必须用于能促进巴西经济发展的项目。巴西海关政策委员会可对投资进口的机械、设备上调或下调30%的进口关税。上调或下调的幅度取决于投资地区的特点、机械设备的技术水平及进口前的耗损程度。
(3)资产融合。以进口货物、机械、设备及其零配件进行的投资必须在通关后180天内融人目标企业资产。在进口商品融入企业资产之前,进口商品应以“追加资本”的名义记在投资者名下,记录时按商品通关之日的汇价将商品价值转换成雷亚尔。
【外资并购】根据巴西《公司法》,股权收购实现对巴西上市公司的兼并,可通过现金或股权交换来完成。
(1)股权收购必须拥有足够数量的有表决权的股票,以确保对公司的控制权。这一过程应通过金融机构完成,且受其担保。收购通知书要对让受方身份、认购股份、价格和其他支付条款、收购程序以及其他收购条款和条件进行披露。
(2)若公司发行的无表决权股票达到总数的2/3,公司控制者将可能掌握50%的有表决权的股票,股权收购实现接管的可能性将降低。
四、基础设施领域市场前景
巴西物流基础设施的不足已成为制约巴西经济发展的瓶颈。巴西政府希望通过大力开展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物流状况,降低成本,提高生产力,拉动经济增长。在卢拉执政后期和罗塞芙总统执政以来,已两次宣布大规模投资计划,2007年1月宣布第一个经济加速发展计划(PAC),投资总规模约2600亿美元;2010年3月宣布第二个经济加速发展计划(PAC2),投资总规模为2800亿美元。但因种种原因,执行比例不到四分之一。2015年6月9日,巴西政府宣布实施新一轮改善交通基础设施投资计划,拟投资新建和更新改造一批大型物流项目,计划投资总额1984亿雷亚尔(1美元约合3雷亚尔),其中公路项目16个、机场11个、铁路6个、港口137个,分布在巴20个州130多个城市。
五、基础设施建设融资方式
PPP模式是目前巴西政府实施基础设施项目融资的主要模式。早在 2004年,卢拉总统时期就制定了有关PPP法律(巴西第11.079/2004号法律),规定以PPP模式融资的项目规模不得低于2000万雷亚尔,政府与企业签订的合同执行期最低5年,最高35年。联邦政府和州政府专门设立了 PPP项目管理委员会(CGP),负责PPP项目立项、设立标准和发放许可等。过去,巴西PPP项目多用于环保、卫生、非营利公共领域,近5年逐渐用于基础设施项目融资,至今巴西全国签署各类PPP项目76个,其中1个是联邦级项目,46个是州级项目,29个市级项目。
当前,面对巴西经济滑坡,政府为解决资金短缺问题,开始首选BOT 招标,项目的全部风险将由中标企业承担,这将是影响中国企业参与巴西基础设施建设的一大不利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