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耳其可以设立的公司种类
标签:土耳其 点击:1时间:2016-06-12
导读:在土耳其现行的《贸易法》框架下,从事经营活动的企业有以下三种形式,即独资公司(Merchants), 合资公司(Commercial Partnership) 和合作组织(Cooperatives).
在土耳其现行的《贸易法》框架下,从事经营活动的企业有以下三种形式,即独资公司(Merchants), 合资公司(Commercial Partnership) 和合作组织(Cooperatives).
(一)独资公司(Merchants):由个人独资开设的企业被视为公司。
(二)合资公司(Commercial Partnership):这一类又分为以下几种:
1、股份公司:公司的资本被分为若干股,股份持有者的责任与所有拥有的股份数对等。合伙公司至少有5个发起人(自然人或法律实体),法定资本限额不少于50.000新里拉。
根据现行的土耳其贸易法律,银行、私人金融机构、保险公司、金融租赁公司、金融代理公司、控股公司、外汇兑换所、仓储公司(public warehousing)、受资本市场法律约束的公众公司、免税区的投资人和经营者,必须以合伙组织(Joint Stock Association)的形式成立,并须得到土耳其贸工部的批准。
2、有限责任公司(Limited Company):有限公司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股东的责任仅限于其拥有的股份数。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少于5000新里拉。和合伙公司不同的是,此类公司不需要股份认证。
3、集体公司(Collective Company):这类公司是一个联合体,用于以相同公司名义参与商业活动。*大特点是合伙人对联合体的债务负有无限连带责任。此类公司没有注册资本*低限额,但所有投资者必须是自然人。股东的责任在公司章程中被规定。
4、两合公司(Commandite Company):在此类公司中,有些合伙人对公司负有仅限于所投资的股份有限的责任,而有些股东却负有无限责任。那些拥有无限责任的被称为任职合伙人(Active Partner),反之则称为隐名合伙人(Silent Partner)。法律实体只能是任职合伙人。此类公司没有注册资本*低限额。股东的责任在公司章程中被规定。
(三)合作协会(Co-operative Association):这是一种基于互利合作的商业协会,由愿意提供自身职业技能及其他资源的人组成。此类协会必须按照合作组织法(Co-operatives Law)组建。